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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占國有財產拒不執行生支票貼現效判決,市區多部門聯動執法——
  “金城第燒烤一戲樓”被強制騰房歸原主
  金城第一戲樓 資二手餐飲設備台北料圖片
  每日支票貼現甘肅網-蘭州晨報訊(通訊員王麗 記者李輝)未經當事方甘肅省某劇院知情,甘肅省某京劇團便單方面與第三方甘肅某文化傳播公司簽訂聯營協議,由此,一場歷時1年多的返還原物糾紛案將“金城第一戲樓”陷入僵局。1月27日,蘭州市城關區法院聯合城關公安分局、區檢察院、區司法局、區交警隊、區執法局、區民宗局、消防支隊、120急救中心等各部門共540人,成功執結了位於正寧路的甘肅省某劇院與甘肅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返還原物糾紛一案,完整將“金城第一戲樓”房屋騰交給了該劇院。
  侵占東森房屋國有資產法院判決合同無效
  位於正寧路的甘肅省某劇院經甘肅省政府立項將其劇場改為金城第一戲樓,該劇院對金城第一戲樓其中的4850平方米具有占有使用收益權,而京劇團對該戲樓享有管理及業務用房1990平方米的占有使用權。2012年在經營時,收到甘肅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進行聯合經營的要求,經詢問得知,甘肅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京劇團簽訂了聯合經營協議書,約定由京劇團與甘肅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對“金城第一戲樓”進行聯合經營。甘肅省某劇院認為“金城第一戲樓”是由政府投資經國家登記的國有資產,由其依授權依法占有、使用,其他單位無權進行開發,甘肅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京劇團的行為侵害了國家的財產權利,甘肅省某劇院遂起訴至城關法院請求判決京劇團與甘肅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簽訂的聯合經營協議書無效。本案經過一審、二審,法院均作出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被告甘肅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不服,向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高院立案再審後作出駁回甘肅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的裁定。
  拒不執行判決多部門聯動執法
  判決生效後,城關區法院向甘肅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並向三方當事人講明法律關係,告知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書的法律後果。三方表示要協商解決並自願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但最終因當事人不配合評估致使和解協議失去法律效力,城關法院遂決定恢復執行。為保證執行效率,執行人員在給各方做工作,以期能夠協商解決該糾紛的同時,制定執行預案,作出兩手準備。最終因三方分歧較大,無法達成和解協議,城關法院遂決定該案進入強制執行程序,併發出強制遷出房屋的公告。
  1月27日上午8時,在蘭州市城關區正寧路,各部門抽調人員各司其職、分工協作,交通管控和現場警戒工作完畢後,六個執行小組人員統一到達現場,對“金城第一戲樓”房屋內物品一一進行清點、登記、封存、搬運、交接、拍照,公證員同步公證清點過程。下午3時許,經過各聯動單位7個多小時的通力配合和有序工作,城關法院將“金城第一戲樓”順利騰交給申請人甘肅省某劇院,案件得以圓滿執行。
     (原標題:市區多部門聯動執法 “金城第一戲樓”被強制騰房歸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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