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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菲 資料照片
  
  張曙光 資料照片
  
  王菲
  
  毛旭東
  
  李泳
  記者2日獲悉,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的情婦羅菲被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宣判後即由取保候審狀態轉為收監。目前,羅菲還未提出上訴。
  10月17日,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審理查明,張曙光於2000年至2011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其情婦羅菲收受款物摺合人民幣共計4718萬餘元。
  檢方認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起訴書顯示,在張曙光被抓4個月後,2011年6月13日,其情人羅菲因涉嫌受賄罪被北京昌平警方監視居住,十幾天后被北京東城警方刑拘。2012年1月,羅菲獲准取保候審。
  2013年8月,檢方以涉嫌受賄罪對羅菲提起公訴。此後,檢方將羅菲的罪名由受賄罪變更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該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
  起訴書還顯示,檢方並未將羅菲的涉罪行為定性為“情節嚴重”。根據相關法條,如果檢方起訴羅菲的罪名最終被法院認定,羅菲可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院更改罪名 一審宣判後收監
  32歲的羅菲原是中國鐵路文工團歌舞團女高音歌手,曾參加2010年的青歌賽。檢方指控,2007年至2011年1月間,羅菲明知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建宇給予的款物,是張曙光受賄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飾、隱瞞,上述款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98萬餘元。
  檢方認為,羅菲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飾、隱瞞,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法庭上,羅菲承認指控事實,表示認罪。其涉案款物已被追繳。在張曙光受審時,檢方出示了羅菲的證人證言,其承認與張曙光是情人關係,並接受楊建宇給予財物的事實。
  北京市二中院經審理,改變了檢察院指控的罪名,認定羅菲構成受賄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宣判後即由取保候審狀態轉為收監。
  依照相關法律,取保候審的時間不能折抵刑期。羅菲在被收監前,被監視居住11天,被羈押近6個月。按照這個算法,羅菲還將在監獄中度過4年半的時間。排除減刑等其他因素外,羅菲將於2019年年中左右出獄。
  羅菲參與張曙光受賄犯罪 依法需定受賄罪
  中國人民大學肖中華教授表示,變更罪名在實踐中是常見的。起訴過程中,檢察機關可能發現羅菲和張曙光共同受賄的故意不是很明顯,或證據不充分,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起訴羅菲。在審理中,法院可能發現“張曙光受賄時,羅菲參與,贓款是二人共同受賄的結果,依法需定受賄罪。”“受賄罪適用於國家工作人員,但共犯不需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
  根據刑法規定,如果涉案數額相同的情況下,受賄罪比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重。 據《法制晚報》
  【盤點貪官的情婦們】
  A 近水樓臺——上下級
  近水樓臺先得月,姿色出眾的女下屬成了腐官的首選。
  案例1:今年4月9日,四川省文聯原主席郭永祥被雙開。據悉,郭永祥有多名情婦,其中一名就是其女秘書。
  案例2:2009年被“雙規”的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情婦則是“頭號警花”王菲。
  王菲原本是汕頭市公安局的一名普通警官,因為相貌出眾、多才多藝而被鄭少東“慧眼識佳人”,將其調入公安部“為自己所用”。
  案例3:李莎娜(原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是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的情婦,曾拉攏李紀周濫用職權為其走私牟利。
  2001年10月,李紀周因受賄罪、玩忽職守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死刑;2002年12月,李莎娜被判刑10年,並處罰金1540萬元。
  B 色權交易——性賄賂
  先是一些官員抵擋不住投懷送抱的誘惑,接著以色牟權、以權牟利便開始上演。
  案例1:2012年12月,一篇12萬字“寫實小說”《一朝忽覺京夢醒,半世浮沉雨打萍》引起廣泛關註,作者是女博士常艷。“小說”講述常艷為調入編譯局工作,向局長行賄,並先後多次開房的經歷。2013年1月17日,中央編譯局局長衣俊卿,“因為生活作風問題”,被免去局長職務。
  案例2:人稱“京城第一貪”的原門頭溝副區長閆永喜的情婦毛旭東,也是為工作便利與其確立情人關係。之後,兩人共同參與貪污、受賄、挪用公款。2012年10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閆永喜無期。
  案例3:雲南省原省長李嘉廷的情婦徐福英,多次通過他人向李嘉廷行賄謀取私利,並最終成為李嘉廷的情婦,兩人一同進行權錢交易。2003年6月,李嘉廷判處死刑。
  案例4:而“史上最擅使用性賄賂的女貪官”蔣艷萍(湖南省建工集團總公司原副總經理)短短十多年間,從一個只有初中文化的商場倉庫保管員,至副廳級幹部,她權錢、權色交易涉及近40位官員,令人驚嘆。
  C 你情我願——談“感情”
  感情對普通男女是美好的,而如果“感情”出現在官員和情婦之間,說不定就是一齣令人唏噓的鬧劇。
  案例1:2007年7月,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段義和,將其情婦柳海平在汽車內炸死。同年8月,段義和因爆炸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被判處死刑。1997年,兩人偶然相識,併發展成情人關係。之後13年,柳海平一路從工人被安排到國土資源局正科級幹部。之後,柳海平多次提出結婚,讓段動了殺機。
  案例2: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的情婦,是廣東衛視原主持人李泳。2003年,李泳與時任廣東省委副書記的陳紹基相識,後發展為情人關係。之後,兩人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不斷收受賄賂。2010年,陳紹基被判死緩;李泳因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3:2014年4月,衡水市安平縣人民法院原院長李文輝因涉嫌雇凶殺死情婦靳某某,被公安機關刑拘。
  案例4:海軍原副司令員王守業因涉嫌經濟犯罪,2006年6月被免去職務,而曾與他“感情不錯”的情婦蔣雯等人則是直接舉報人。
  據《新京報》
  (原標題: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情婦羅菲受賄判5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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